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该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
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为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的影响不大,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账
务核算相关规定;
2、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
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世农 芮萌 郭学进 黎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