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5日—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9月26
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中成集团
大厦公司 8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王庆和
监事候选人:王小中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同时,上述议案 2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
(选举张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 2 人
2.01 选举王庆和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2.02 选举王小中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
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联系电话:010-84759518,传真:010-64218032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
案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
(选举张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 2 人
2.01 选举王庆和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2.02 选举王小中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在
“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
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
数 乘以应选人数的个数。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