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金杯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
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确认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
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
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增公司 2017 年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
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
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表示同意,关联董事杨黎明先生对本次独立意见的发表进行了回避。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正国 樊行健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