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17-104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时,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备案申请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5、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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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全部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解
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预留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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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公司以总股本407,516,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3元(含税)现金股利分
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29日实
施完毕。故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数需要做相应调整。
因2016年度权益分派发生调整,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案)》的相关规定,若在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前或者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出
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规定数量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规定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规定数量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规定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因2016年度分红,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
8.1元/股,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2389元/股调整为4.2089元/股,首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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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03元/股调整为15元/股,预留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不变;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82元/股调整为5.79元/股,预留已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三、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已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董事会将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8.1元/股,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2389元/股调整为4.2089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15.03元/股调整为1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82元/股调整为5.79元/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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