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7-0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7
年9月15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以网络投票
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
2017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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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1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7年9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候选人。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杨晓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
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
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
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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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
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
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
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王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杨晓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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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
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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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结
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
联系人:胡小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
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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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
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请填写票数
1.01 选举王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晓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
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
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填报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