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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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需求,现拟对原《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

其他内容作出相应修订,删除第一百九十九条,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序

号相应顺延。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草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1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经中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10 万

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股,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板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10

【】元。 万元。

3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股份

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首次 总数为 400,100,000 股,均为普通股。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为 36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股份为 36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89.98%,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行的股份为【】股,占总股本的 股份为 40,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 10.02%。

4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公司获 赠现金资 产和提供 担保除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 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 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

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 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 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 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

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 评估。

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在对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 外披露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在对外披露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度审计时聘

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关联交易公允价值情况进行审计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5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 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其他地点。 规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公司还将视情况提供网络投票 式召开。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董事会作出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的决议,提供网络或法律、法规允许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时,由

股东大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验证出

席股东的身份。

6 第六十三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 第六十三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

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 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如股东未按照本条及本章程第六十二

条之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公司有

权认为该授权无效,公司有权拒绝该

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7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算;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五)股权激励计划;

的; (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五)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事项。

8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为“弃权”。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

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

行申报的除外。

9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对公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本条下述指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绝对值为计算数据):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审议除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事项

之外的其他提供担保事项;

(二)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除应由股东大会及总经理审议事项之

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三)审议除须由股东大会及总经理

审议事项之外的其他交易事项。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属

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

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文件规定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

执行。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0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采取本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方式 为:于会议召开二日前发出书面通知;

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 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

事。 话、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11 第一百二十条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

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 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

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 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 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

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无关联关系董事 2/3 以上通过,且出席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会议的独立董事需一致通过方为有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 效。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

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 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东大会审议。 审议。

12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告工作;

…… ……

(十)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 (十)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生的如下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 如下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提供担保除外):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金额低于 1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于 1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或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

易。

上述关联方与总经理有关联关 上述关联方与总经理有关联关系的,

系的,该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 该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审议。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职权。

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13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六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

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 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

讯方式召开。 话、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14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中依 --

据上市规则及相关上市规范性

文件等所作出的特别规定待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15 第二百零二条 本 章 程 自 股 东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自 2017 年度第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核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准后,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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