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19 号盐湖海润酒店 5 楼 5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兴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30 人,代表股份 1,557,822,07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143%。其中:
1.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 及 代 理 人 ) 共 9 人 , 代 表 股 份
1,529,536,1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99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
28,285,965 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7 人,代表股份 59,621,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6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号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结果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
1 发行 公司债券条 件的 议 1,557,153,230 99.9571% 668,843 0.0429% 0 0
通过
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2 通过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557,153,230 99.9571% 668,843 0.0429% 0 0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 授权董事会 全权 办
3 通过
理本 次公开发行 公司 债 1,557,152,731 99.9570% 669,342 0.0430% 0 0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注
4 册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债 1,557,153,230 99.9571% 668,843 0.0429% 0 0
通过
券类产品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
5 通过
财务 报告及内部 控制 审 1,557,154,381 99.9571% 667,692 0.0429% 0 0
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
6.01 通过
程》的议案 1,557,154,381 99.9571% 667,692 0.0429% 0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结果
审 议关于 公司 符合公 开
1 通过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58,952,389 98.8782% 668,843 1.1218% 0 0
审 议关于 公司 公开发 行
2 通过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8,952,389 98.8782% 668,843 1.1218% 0 0
审 议关于 提请 公 司股 东
大 会授权 董事 会全权 办
3 通过
理 本次公 开发 行公司 债 58,951,890 98.8773% 669,342 1.1227% 0 0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 议关于 公司 拟申请 注
4 册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债 58,952,389 98.8782% 668,843 1.1218% 0 0
通过
券类产品的议案
审 议关于 续聘 瑞华会 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
5 通过
财 务报告 及内 部控制 审 58,953,540 98.8801% 667,692 1.1199% 0 0
计机构的议案
审 议关于 修订 《公司 章
6 通过
程》的议案 58,953,540 98.8801% 667,692 1.1199% 0 0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纪美怡、陈艳琴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