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3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8 月 28 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相关银行以黄金租赁的方式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融
资业务。
一、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简介
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是公司与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的银行达成一致,
以商定的融资成本,向银行租入黄金,随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面租赁的黄金获得融
资资金,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定期限后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
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
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黄金买卖价格相同,公司无需承担黄
金价格波动带来的买卖风险。
1、租赁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 99.99 金和 99.95 金。
2、融资用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3、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4、业务开展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业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5、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
准)。
6、融资成本: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费用、远期套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目
前测算,大概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5%左右。
二、风险控制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
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
买卖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