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7-03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和2017年8月2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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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上半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两项会计准则,并作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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