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东营市垦利区污水处理 PPP 项目。本项目包含垦利经济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以下简称“子项目一”)和胜

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以下简称“子项目二”)。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规模,项目设计总规模 10 万吨/日,一

期设计规模 4.5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26,002.74 万元,子项目一

投资 12,282.64 万元,子项目二投资 13,720.09 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3,380 万元,注册成立垦利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一”),持有其 100%股权,作为子项目一的项目公司;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3,820 万元,注册成立垦利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二”),持有其 100%

股权,作为子项目二的项目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水费回收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营市垦利区污水处理 PPP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BOT

(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东营市垦利区污水处理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或“项目”),项目设计总规模 10 万吨/日,一期设计规模 4.5 万吨/日,预计

1

总投资为人民币 26,002.74 万元,子项目一投资 12,282.64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

投资 10,748.87 万元,管网(21.407km)投资 1,533.83 万元;子项目二投资 13,720.09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 11,616.67 万元,管网(21.89KM )和泵站投资 2,103 万

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3,380 万元,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一,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作为子项目一的项目公司;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3,820 万元,注册成立项目

公司二,持有其 100%股权,作为子项目二的项目公司。由以上两个项目公司负

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和设备。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 1 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 COD 和氨氮需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标准(COD≤40mg/L,氨氮≤2mg/L)。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3,380 万元,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一,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项目公司一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最终排放;中水处理与回用、乡镇污

水处理、农村污水处理;城市河道、沟渠整治、低洼地建设;城市湿地保护开发;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3,820 万元,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二,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项目公司二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最终排放;中水处理与回用、乡镇污水处

理、农村污水处理;城市河道、沟渠整治、低洼地建设。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于龙飞;地址:垦利区经济开发区广

兴路。

2

2、垦利区胜坨镇政府:负责人:宋华锋;地址:垦利区胜坨镇永莘路 8 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甲方)与公司(乙方)签订《垦

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一成立以后与

甲方签署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一承继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协议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合作期内对垦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

配套管网 PPP 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独家的

权利和资格。

2、特许经营期限:30 年(含建设期),自项目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

3、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价机制:子项目一 2.685 元/吨。污水价格每三年

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价、人工、药剂价格、CPI 等调价因素。

4、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按月结算并支付。

5、污泥处置:乙方将污泥进行浓缩和脱水处理,湿污泥含水率不高于 60%。

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交由甲方或其指定机构进行处置,处置费由甲方承担,

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场地距离污水处理厂往返距离暂定 20 公里。

6、期满移交:特许经营期满乙方将项目设施所有的权利及有关文件资料等

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7、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方及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垦利区胜坨镇政府(甲方)与公司(乙方)签订《胜坨

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二成立以后与甲方签

署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二承继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协议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合作期内对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第二污水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等独家的权利和资格。

2、特许经营期限:30 年(含建设期),自项目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

3、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价机制:子项目二 2.555 元/吨。污水价格每三年

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价、人工、药剂价格、CPI 等调价因素。

4、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按月结算并支付。

3

5、污泥处置:乙方将污泥进行浓缩和脱水处理,湿污泥含水率不高于 60%。

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交由甲方或其指定机构进行处置,处置费由甲方承担,

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场地距离污水处理厂往返距离暂定 20 公里。

6、期满移交:特许经营期满乙方将项目设施所有的权利及有关文件资料等

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7、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方及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可利用已有运营管理经验,在未来不断

提升项目运营水平,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同时,本项目的获取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在东营市水务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在东营市及周边区

域进一步开展水务项目的投资拓展工作。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回收风险:污水处理费可能存在回收不及时的情况。

解决方案:妥善处理政企关系,做好污水处理费的回收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首创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