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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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中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业绩未经审计,但已经董事

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审阅通过。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洛阳玻璃 600876 不适用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洛阳玻璃股份 01108 不适用

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知新 赵志明

电话 86-379-63908588、63908637 86-379-63908833

办公地址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

中路9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 中路9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处 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子信箱 lywzhx@126.com lybl600876@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67,087,349.76 1,356,917,020.31 -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24,447,375.98 523,269,416.96 0.2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2,220,380.57 -75,836,368.92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54,969,277.04 137,239,714.63 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77,959.02 -25,745,594.23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229,205.65 -29,066,503.40 不适用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22 -5.85 不适用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2 -0.0491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22 -0.0491 不适用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1,81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 47.21 248,666,699 0 未知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 国有法 19.94 105,018,242 15,000,000 质押 41,000,000

限责任公司 人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国有法 13.10 69,000,000 0 无

张立新 境内自 0.15 800,000 0 未知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 0.12 622,327 0 未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09 455,700 0 未知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碧波 境内自 0.08 400,000 0 未知

然人

蒲露露 境内自 0.07 390,000 0 未知

然人

CHUK YEE MEN LIZA U/D 未知 0.07 374,000 0 未知

金瑞明 境内自 0.06 315,394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

明 公司与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公司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也

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以“整合优化、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落实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合肥新能源 100%股权、桐城新能

源 100%股权和宜兴新能源 70.99%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拟收购公司相关

项目建设。若本次重组得以完成,公司将在光电电子和信息显示玻璃业务的基础上,发展新能源

玻璃业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应用范围,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大力实施旧生产线提升改造工程。计划在龙海公司原址上改建新一代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

线,以提升龙海公司超薄玻璃基板生产线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核心装备水平,进一步增强产品的竞

争优势和市场优势。新的生产线拟采用成熟可靠、先进合理的技术方案,力求主线技术装备和自

动化控制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设计熔窑熔化能力为 180t/d,达产年产量 1550 万㎡。截止目前,龙

海公司已完成旧生产线拆除工作。

开工建设濮阳超白光热材料项目。该项目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正式开工,一期项目总投资

约 8 亿元人民币,主要生产用于光热发电的太阳能基板玻璃。预计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和优化公

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材料业务,提升盈利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54,969,277.04 元,同比增加 12.92%;实现营业利润

为人民币 3,935,160.93 元,同比增利 30,706,339.0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77,959.02 元,同比增利 26,923,553.2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0022

元。资产负债率为 58.61%,比期初降低 2.83 个百分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项准

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 2006 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同时废

止。该准则修订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本集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该修订后的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

外收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后

其他收益 19,749,138.28

营业外收入 19,749,138.28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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