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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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立场

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8月28日

(此页无正文,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子孟

刘宗柳

张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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