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工: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有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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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 厦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75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有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厦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7-067”号公告。

收到厦门证监局《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

求,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决定书》

中涉及事项进行认真和深入的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有关事项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

改报告》”),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并发表监事

会意见。现就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公司独立性不足

你司子公司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金属”)在人员方面

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分开不彻底。在该公司 2016 年的合同审批表中,综合部一栏的签字

人系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国贸”)的内控人员;在办公场所方面,海翼金属办

公场所由海翼集团无偿提供,部分办公设备由海翼国贸无偿提供;在业务方面,海翼国

1

贸在 2015-2016 年期间为海翼金属引荐客户和供应商,并且海翼国贸引荐的采购、销售

业务占海翼金属采购、销售业务的绝大部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海翼金属组织架构,设立完备的职能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员,做到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人员分开,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2.海翼金属已与海翼国贸补充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协议,租赁时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且自行配备办公设备。

3.海翼金属将利用自身资源独立对外拓展更多的采购、销售业务。

4.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

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7 年 9 月 30 日前

整改责任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问题二:关联交易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5 月,你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的议案》,

你司获得国开发展基金 1.6 亿元专项委托贷款,并以该委托贷款向航控捷易(厦门)机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控捷易”)提供专项借款。根据航控捷易的章程及投

资协议,你司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航控捷易 51%的股权,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工业”)旗下公司合计持有航控捷易 49%的股权,你司与一致行动人在 7

个董事会席位中占据 3 席,无法形成控制,因此航控捷易为你司的合营公司。同时,根

据你司 2014 年 12 月公告,厦门市国资委已就海翼集团 54%的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与中航

工业签署协议,依据协议中航工业可能在未来成为你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你司的两名高

管同时也担任航控捷易的董事,因此航控捷易为你司的关联方。该笔委托贷款为关联交

2

易,但你司未按关联交易履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向航控捷易(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股

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2.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完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及时、准确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7 年 9 月 30 日前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董事长

通过此次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

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树立规

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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