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 厦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74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
人刘艺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
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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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有关事项的整改报
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有关事项
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部门的要求。监事会建议公司通过此次整改,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
联交易管理,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公司规
范运作。
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有关事项的整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
前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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