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81 公司简称:辅仁药业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辅仁药业 600781 上海辅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海杰 孙佩琳
电话 0371-60107778 0371-60107778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
大厦9楼 大厦9楼
电子信箱 zhanghj@shfuren.cn sunpeilin@eastday.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13,138,893.31 1,272,931,843.96 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78,205,363.39 369,148,531.97 2.4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5,701,585.91 48,284,588.91 77.4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62,651,445.99 220,360,348.44 1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122,616.11 14,232,278.66 -28.8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965,289.30 11,863,011.68 -24.43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71 3.95 减少1.2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70 0.0801 -28.8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70 0.0801 -28.84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03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 27.08 48,100,024 0 质押 48,100,000
国有法
人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2.83 5,026,639 0 无
华鑫信托国鑫 13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姜明 境内自 2.55 4,524,410 0 无
然人
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2.29 4,075,626 0 无
超赢顺丰定增私募投资基
金
杜建强 境内自 1.63 2,900,054 0 无
然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其他 1.43 2,534,096 0 无
司
胡邦城 境内自 1.26 2,239,230 0 无
然人
深圳前海嘉华兴股权投资 其他 1.21 2,153,800 0 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兴
骏腾证券投资基金
严春凤 境内自 1.19 2,121,714 0 无
然人
北京恒昌弘德资产管理有 其他 0.91 1,624,800 0 无
限公司-恒德利得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医药行业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医药行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也为企
业的发展提出了重点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行业成为“十三
五”规划支持发展的重点。此外,“全面二孩”政策、人口老龄化以及大健康消费意识的提升,都
将推动了更为广泛的医疗需求。另一方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分级诊疗、医保控费、药
品采购价格降低成为常态化趋势。医药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创新发展将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
驱动力。2017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深入开展工作,重点在渠道拓展、
研发创新、以及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26,265.14 万元,较上年同期 22,036.03 万元,增加 4,229.11 万元,
增长 19.19%。其中胶囊剂、冲剂产品销售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158.62%、37.09%;增长主要原因
为公司加大了渠道投入和促销力度,特别加大了对基层诊疗市场的布局,初步效果有所显现;同
时公司对营销体制进行调整,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也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本报告期公司销
售毛利率为:43.10 %,较上年同期比上升了 6.86%;上升原因主要是胶囊剂、冲剂产品产品销售
价格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所致。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2.26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28.88%。主要原因
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司加大了对基层诊疗市场的渠道投入,销售费用增加支出 2,607.38 万元,
增长 117.16%;二是公司加大了研发创新力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31,313.89 万元,较年初同期增加 7.08%。其中流动
资产为 42,317.94 万元,非流动资产为 88,995.95 万元;公司总负债为 87,583.9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为 63,318.08 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24,265.88 万元。本期末资产负债率为 66.70%,与上年同期略有
上升,处于相对稳健的水平。
在费用方面, 公司期间费用总额为 9,711.60 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为 2,852.23 万元;财务
费用为 2,026.57 万元;销售费用为 4,832.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84.56 万元,主要为销售费
用及管理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其中,本年销售费用为 4,832.80 万元,较上年同期 2,225.42 万元, 增加费用支出 2,607.38 万
元,增加了 117.16%,其中促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577.28 万元。销售费用增长主要是公司重点
对基层诊疗市场的进行渠道布局,促销费用增长较多所致。管理费用为 2,852.22 万元,较上年同
期 1,969.52 万元,增加费用支出 882.70 万元,上升了 8.85%,主要原因为加大创新力度,公司研发
投入增加所致。本年财务费用为 2,026.57 万元,较上年同期 1,832.10 万元,增加费用支出 194.4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
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7,402.5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570.16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21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量净额
为-945.25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741.7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长
明显,同时公司加大收款力度,收到的经营活动资金较上年同期增较多所致;投资活动支付资金
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5,476.76 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存在较大规模的车间改造;而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的较上年同期减少 5,145.81 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投资活动支出相对较多。
公司将继续加大创新研发力度,对新中成颗粒、保健食品的加强研究和开发工作。积极推进
加强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积极开发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及时掌控市场信息,
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重组并购工作,逐步减少同业竞争,提升上市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 129,961.96 万元,
净资产 42,925.68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26,265.14 万元,净利润 1,382.62 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
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现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
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
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
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
年度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