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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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7-03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

〔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

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政府补助准则》的修订,公司需

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

执行该准则。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

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 2017 年 1-6 月金额增加 675,000.02 元,“营业外

收入”科目 2017 年 1-6 月金额减少 675,000.02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

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

政部(财会〔2017〕1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

告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市北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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