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7-11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号)。在上述问询函“问题十五”回复中,
表述“金顺物业违约”是因公司工作人员当时认为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由乙方林启奋、林玉凤全资控股,是因金顺物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证书
的办理等造成协议无法履行,从而对合同违约的主体理解上出现偏差,未能准确
表达。现根据相关要求,对上述公告“问题十五”的回复相关地方更正如下:
1、更正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珠正泰”)与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物
业”)股东林启奋、林玉凤于 2016 年 2 月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意受让
金顺物业公司 100%股权”。
现更正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珠正泰”)与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物
业”)股东林启奋、林玉凤于 2016 年 2 月 2 日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及《股
权转让意向协议补充协议》,有意受让金顺物业公司 100%股权”。
2、更正前:“如果中珠正泰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金顺物业自动解除本
协议,同时没收中珠正泰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如果金顺物业违约,中珠正
泰有权解除协议,金顺物业除了返还中珠正泰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外,还需向
中珠正泰支付 2000 万元的违约金”。
现更正为:“如果中珠正泰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转让方自动解除本协
议,同时没收中珠正泰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如果转让方违约,中珠正泰有
权解除协议,转让方除了返还中珠正泰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外,还需向中珠正
泰支付 2000 万元的违约金”。
3、更正前:“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对于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及违约
责任承担的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终止协议书》”。
现更正为:“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对于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及违约责
任承担的事项达成一致,并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签订《终止协议书》”。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