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
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及衔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施行,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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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2017年1月1日起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
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等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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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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