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7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
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低风险、保本型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内(含 1 年)有效。
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
对 2016 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2.79 元/股调整为
12.45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