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
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做出的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本报告期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
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
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
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7
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218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
币776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994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对精算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董事
会同意本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