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7-09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

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相关账

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中按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公

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

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改为计入“其他收益”项目。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 2017 年 1-6 月份/2017 年 6 月 30 日

合并财务报表,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相

比,受影响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会计报表项目 当期报表影响金额

其他收益 2,350,063.28

营业利润 2,350,063.28

营业外收入 -2,350,063.28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

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湖中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