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7-09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
会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
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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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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