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

材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暨公司2017年半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常州视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常州视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10%的参股公司,

截止 2016 年 6 月,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编辑柴继军先生为常州

视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

产品 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易类别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

委托关联方提 华盖创意(天津) 常州视觉互动网

技术服务 司关联自然人曾为关 358 万元

供技术服务 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方的法定代表人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

委托关联方提 华盖创意(北京) 常州视觉互动网

技术服务 司关联自然人曾为关 15 万元

供技术服务 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方的法定代表人

金额合计 373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

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通过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 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以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

相关的投资行为。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投资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控,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公告前

十二个月,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六、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担保均为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报告期内,公司共审议通过一次担保事项:

2017 年 3 月 1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艾

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900 万元人民币,并通过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180,714.3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68%;实际担保余额为 75,812.26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3.01%。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事项。

七、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晓林、张迪生、王冬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视觉中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