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017年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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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鹏 江 华 孙向东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