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7-11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
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号)执行。
3、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从 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将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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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
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
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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