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17-078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并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
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
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