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
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
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
56 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 年半年度,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姚海放 曹玉璋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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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