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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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

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7 日,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

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5、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各议案已经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通过,审议事项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1.00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 √

案》

3.00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 √

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

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 √

案》

7.00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来人、

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5331166

传真:0755-25331088

电子邮箱:caochunfu@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

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

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

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议 案

2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议 案

3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议 案

4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议 案

5 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议 案

6 作规程>的议案》

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7

规程>的议案》

议 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

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

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

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

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7 年 9 月 日

附件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之法定 代表

码/ 营业执照 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 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

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

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

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

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

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

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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