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者“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盛”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规定,对东方嘉盛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 号文)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2.94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6,818,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051,685.6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5,766,514.4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7]48110005 验资报告。

东方嘉盛已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二、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

分别用于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互联

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13,489.01 8,112.87

2 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 6,628.13 3,986.44

3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 21,167.49 12,731.04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6,180.87 3,717.44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2,028.86

合计 67,465.50 40,576.65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

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

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

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偿还前期银行贷款。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出

具的《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110016

号),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3,228,314.39 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

下表:

2

单位: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的自筹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置换金额

金额 资金金额

互联网综合物流

1 211,674,900 127,310,404.52 3,350,456.37 3,350,456.37

服务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 120,288,604.27

跨境电商供应链

3 134,890,100 81,128,702.88 2,652,389.58 2,652,389.58

管理项目

医疗器械供应链

4 66,281,300 39,864,401.41

管理项目

5 信息化建设项目 61,808,700 37,174,401.32 7,225,468.44 7,225,468.44

合计 674,655,000 405,766,514.40 13,228,314.39 13,228,314.39

公司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13,228,314.39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3,228,314.39 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

额为 13,228,314.39 元。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3

的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东方嘉盛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少锋

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嘉盛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