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7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
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
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7年8月28日
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
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李永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李永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
华”)已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真评议,提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
勤”)担任公司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
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四、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监会、
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李永红先生: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0年7月-1997年3月在中建一局安装公司任工程师;
1997年4月在东易有限任职,历任总经理助理、分部经理、青岛分公司总经
理;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家俱公司监事。
李永红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3600000 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
永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