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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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7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

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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