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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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7-09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江苏国信 股票代码 00260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会清 王会清(代行)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电话 025-84679116 025-84679116

电子信箱 info2@jsgxgf.com info2@jsgxgf.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337,363,850.01 7,511,509,230.54 1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9,028,601.57 441,449,968.03 9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50,921,254.42 -165,864,431.45 613.02%

益的净利润(元)

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21,913,938.33 2,460,539,284.39 -66.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4 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4 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3% 5.15% -0.0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44,157,782,453.66 43,243,259,982.75 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323,670,292.42 15,480,476,664.65 5.4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60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省国信资

产管理集团有 国有法人 75.26% 2,448,419,257 2,448,419,257

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

国有法人 5.16% 167,889,569 167,889,569

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

2.83% 92,096,224 0

有限公司 人

江苏舜天国际

集团机械进出 国有法人 2.38% 77,494,156 77,494,156

口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船舶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17% 70,470,144 0

破产企业财产

处置专用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

境内非国有法

银行股份有限 1.04% 33,681,925 0

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

0.86% 27,900,026 0

有限公司 人

江苏舜天资产

国有法人 0.63% 20,390,244 20,390,244

经营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租赁 境内非国有法

0.59% 19,060,300 0

有限公司 人

中国进出口银 境内非国有法

0.54% 17,657,633 0

行江苏省分行 人

1.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江苏舜

的说明 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

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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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日期 2017 年 01 月 06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01-06/1202994869.PD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F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7 年 01 月 06 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股东的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经营目标,努力克服煤炭价格高、发

电利用小时下滑等不利因素,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准确分析市场形势,狠抓重点环节,周密部署,科学管控,

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3.37亿元、营业利润13.95亿元、归母净利润8.59

亿元。其中火电业务累计完成发电量227亿千瓦时,完成供热量228.84万吨;信托业务实现管理资产规模5240.8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4%,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上半年经营管理主要工作:

(一)火电业务

1、大力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淮安二燃项目一套机组已正式转入商业运行;仪征、高邮燃机项

目工程按进度计划推进;秦港煤炭物流基地建成投运,上半年完成港口吞吐量221.24万吨。同时,公司在节能

降耗、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机组增容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重点项目的建成与实施,进一步提升

公司未来的业绩。

2、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演练。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在控。

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紧贴市场挖潜力。一是在电力营销方面,积极洽谈签订大用户直供电协议,积极争取平台竞价电量,做

好供热补偿电量、超低排放补偿电量的争取工作。二是在供热市场方面,做好现有热用户的联系与服务工作,

挖掘其潜力,增加供热收入,并不断开发新用户。三是加强跟踪煤炭市场走势和公司发电边际成本变化情况,

灵活运用“以煤定电”或“以电定煤”的策略。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加强经济煤种的掺烧工作,

努力降低发电成本。

(二)信托业务

1、全力拓展信托业务。一是强化项目资源开拓,上半年信托规模持续扩大,截至6月末,信托资产规模5123.40

亿元,较年初增加446.19亿元,较年初增长9.54%。二是优化自有资金配置,积极寻找金融股权投资机会。三是

加强金融同业合作,提升财富管理能力,继续在私募类资产证券化以及银行信贷资产流转两大领域开拓业务。

2、大力推进转型发展。一是稳步推进PPP业务,积极进行战略性布局,今年6月份公司签约管理中政企江苏

省PPP合作基金。二是研究改进结构化融资业务模式。

3、加强内控机制和公司治理的建设。一是信托公司以风险管控为核心,增强风险驾驭能力,在中国信托业

协会组织的行业评级中获得A,在证券时报组织的2017年第十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被评为“优秀风控信托

公司”。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有效提升管理效率。经过充分测试,上半年新的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正

式上线运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

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具体

可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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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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