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7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白智全先生构成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一)2006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海
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监会。
(二)200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
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并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三)2007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
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式生效。
(四)2008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07
年 11 月 6 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期股票期
权授予日为 2007 年 11 月 6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份股票期
权。
(五)2012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 5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公司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 2012 年 2 月 12 日,行权价格为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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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发布了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期权简称:海药 JLC2 ,期权代码:037022。授予数量:5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00 元,授予人数 35 人。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条的规定, 若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
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增发股票等事
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上述情况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一)201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 2012 年上半年利
润分配的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0 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95 元。
(二)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9.90 元。
(三)2014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
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85 元。
(四)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
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82 元。
(五)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45,340,43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10 股,该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为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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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91 元。
(六)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5,979,264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共派发现金红利 200,396,889.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
方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预留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76 元。
派息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2016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
股的派息额 V=0.15 元,本次调整前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91 元/份,故,本次调
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 为 4.91-0.15=4.76 元/份。
经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4.76 元/份。
三、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调整前,授予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为2000万份,由于公司2012年度、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
件,因此上述期限内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对应的10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
2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作废,剩余可行权期权总份数为200万份。剩
余可行权期权期数为一期。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对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目前已获得必
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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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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