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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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7-06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

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7日至9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下

午15:00至2017年9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1/7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

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不需要累积投票及逐项表

决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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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的要求,上述第五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17-063)。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部

1.00 √

分条款的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 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 层东华

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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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17 年 9 月 18 日

1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 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 层

邮政编码:10019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4/7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编码 1.00 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

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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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前一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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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

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同 反 弃

序号 议案

意 对 权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1.00

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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