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
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对外
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
生金额累计 0 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
保实际发生额累计 0 元。
2、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
各种情形。
独立董事: 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