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为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现提议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至
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独立董事。 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
低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名称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8 月)》。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