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09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
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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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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