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
知》(证监会计字【2004】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
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
策的审核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签字:
牛卓 孙铁成 许克勤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