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
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
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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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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