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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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

终止协议的议案》等,决定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上述终止协议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神码软件、前海人寿、中融鼎新、国华人寿、博时基金、首钢基金、丁

晓先生

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并终止履行双方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签署的《认购协议》以及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签署的《补充协议》,该《认购协

议》和《补充协议》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就

《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

与《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相关的未清偿之债务,甲乙双方均不追究或承担未

履行《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义务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之间亦不存在任

1

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协议生效后,《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仍然有效。

3、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

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根据届时的仲裁规则于北京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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