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7-4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于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2017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关联方相互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13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江苏省如皋
市中山东路 1 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关联方相互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关联方相互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