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19:38: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7-100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一)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

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879 号 11 号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曙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理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志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元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黄亚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乐嘉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尹於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时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2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1.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6 人

1.01 《选举张曙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杨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理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志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元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黄亚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刘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乐嘉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3.01 《选举尹於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时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式样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

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00333。

3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还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

序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69”,投票简称为“信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对候选人 C 投 X3 票 X3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1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4

同意见。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石富义、曹晔

联系电话:021-51208285,传真号码:021-51208285

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还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

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69”,投票简称为“信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对候选人 C 投 X3 票 X3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1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6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7

附件二: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中信信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

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 应选 6 人

的议案》

《选举张曙华先生为公司第四

1.01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

1.02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理洲先生为公司第四

1.03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志卿先生为公司第四

1.04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元利先生为公司第四

1.05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1.06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 3 人

《选举黄亚钧先生为公司第四

2.01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

2.02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选举乐嘉锦先生为公司第四

2.03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3.00 应选 2 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尹於舜先生为公司第四

3.01 √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时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2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

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2)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9

附件三: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为本人参会 备注

10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息发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