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1998 年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 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2017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及时充
分信息披露、积极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等方式不断为投资者创
造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现将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投
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18.22 亿元。
公 司 2016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050,769,509 股(除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
法人配售股份外)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分配利润。对于向机场集团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分配,所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年度,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71,019,903.36 元。本次
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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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已实施完毕。
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本公司定期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进行清理和检查,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一步提升
公司透明度。2017 年上半年,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具体承诺
内容请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16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三、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严
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并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
行自愿性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共计 49 条,
公司年报、一季报、中报等定期报告,公司重大事项等临时报告,
月度生产经营快报等自愿性披露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时间及时,披露方式公平,不
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总体而言,信息披露让投资
者了解了更多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的信
息,为股东和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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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目前投资者可以通过
现 场 调 研 、 投 资 者 热 线 电 话 ( 0755-23456331 )、 传 真
(0755-23456327)、电子邮箱(szjc@szairport.com)、电话会
议、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同时公司也会积极的“走出去”,通过业绩说明会、境内外路演
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安排接待投
资者实地调研,共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 12 次,接待投资者 51 人
次。同时公司主动有为,先后 3 次赴上海、香港、纽约等参加了
A 股研讨会、投资者大会等,主动与投资者、策略分析师进行交
流和沟通。与此同时,公司安排专人持续维护热线电话、邮件、
互动易等信息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共接通电话 350 余次,深交
所互动易回复问题 17 个。
通过上述渠道和方式,公司就投资者关心的行业发展与改革、
公司国际化战略、公司经营管理,股东回报等问题等进行了深入
的沟通讨论,多方位展示了公司发展的竞争力,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并吸取投资者对于公
司投资者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五、通过多种渠道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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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
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此外,每次股东大会均设置了
股东问答环节,全体董事、监事、公司高管均直接面对面回复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公司、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
快捷的渠道。
六、积极践行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工作
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监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蓝
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指示,制定了 “蓝天
行动 2017”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组织与人员安排,围绕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投资者服务渠道、加强投资者保护
评价等三大核心工作计划,制定目标节点,扎实推进,积极落实。
公司通过全面梳理信息披露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信息披露跨部门
协调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网站中投资者关系专栏
内容,加强投资者沟通联系,保持电话、网络平台沟通渠道顺畅,
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对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做
出反馈;公司组织通过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满意度调查,组
织工作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及业务交流会议,进一步提
高投资者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准,从而加强投资者保护自身能力建
设。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公司将在今后的
经营运作过程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与时俱进,一如既往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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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与投资者和股东的良性、有效的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投资者服
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投资者和股东应有的各种权益,
努力实现公司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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