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19:37: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截至 2016 年年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专用账户已销户,2017 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东红 唐 宏 陈守忠

签字日期: 2017 年 8 月 2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有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