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续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19: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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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7-073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先生的通知,其 2014 年 8 月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西区支行的高管锁定股 10,000,000 股及 2015 年 2 月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的高管锁定股 10,000,000 股已于 2017 年 08 月 28

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王新明先生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0,000,000 股

再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数 质权人

日期 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致行动人 (万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14 年 8 2017 年 8 月

王新明 是 1,000 有限公司成都西区 20.03%

月6日 28 日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15 年 2 2017 年 8 月

王新明 是 1,000 有限公司成都西区 20.03%

月9日 28 日

支行

合计 - 2,000 - - - -

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质押股

质押开始 押占其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万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日期 所持股

致行动人 股)

份比例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公司日常经

2017 年 8 2020 年 8 月

王新明 是 2,000 有限公司成都西区 40.05% 营需要

月 28 日 27 日

支行

合计 - 2,000 - - - 40.05% -

本次股票质押不影响王新明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所质押股票的表决权

及投票权不发生转移。

截止本公告日,王新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9,932,82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3.13%。本次质押股份 2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40.05%,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王新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4,000,000 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 88.12%,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7%。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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