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提供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
规的情况。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王莉、吴凤君、李华才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