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川化:2017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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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 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1 号

川 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宾馆 6 号会

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

1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52 人,代表股份 958,394,26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5.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为 1 人,代表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5%;参

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51 人,代表股份 918,394,26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72.3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

律规定之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31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反对 4,825,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弃权 2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7,017,9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反对 4,825,707 股,占出

2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50,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表决结果:通过。

2.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 477,018,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5%;反对 4,825,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7,018,5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反对 4,825,7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表决结果:通过。

3.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3.01 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 476,979,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3

的 98.94%;反对 4,422,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6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79,5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反对 4,422,9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691,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

3.02 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476,943,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3%;反对 4,456,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69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43,8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456,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694,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

3.03 交易对价

表决情况:同意 476,943,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3%;反对 4,456,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69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43,8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456,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694,100 股,占出席会议

4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

3.04 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76,930,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3%;反对 4,439,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7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30,4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439,9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72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3.05 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476,914,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3%;反对 4,45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7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14,6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454,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725,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3.06 期间损益与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476,854,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1%;反对 4,514,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弃权 7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854,8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514,1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弃权 725,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3.07 补偿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476,854,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1%;反对 4,45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854,8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454,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弃权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

表决结果:通过。

4.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 476,92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3%;反对 4,82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28,962 股,

6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824,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

表决结果:通过。

5.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 476,988,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4%;反对 4,82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88,7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反对 4,824,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表决结果:通过。

6.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 476,988,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7

的 98.94%;反对 4,82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88,7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反对 4,824,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表决结果:通过。

7.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

告、评估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22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6%;反对 4,884,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28,9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884,1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表决结果:通过。

8.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 476,42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82%;反对 4,884,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弃权 7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428,9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反对 4,884,1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弃权 781,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

表决结果:通过。

9.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288,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反对 4,82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88,7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反对 4,824,3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表决结果:通过。

10.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9

表决情况:同意 953,22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6%;反对 4,884,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表决情况:同意 476,928,9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884,10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弃权 281,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表决结果:通过。

11.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229,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6%;反对 4,402,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弃权 762,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29,5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反对 4,402,20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弃权 762,50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

表决结果:通过。

12.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288,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10

的 99.47%;反对 4,343,0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弃权 762,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988,76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反对 4,343,00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弃权 762,50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邱泽龙、丁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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