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审议《关于预计与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德豪润达与香港怡达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后续将会采
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决。另外,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认可与香港怡达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德豪润达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