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4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 2006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规定,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
5、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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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对与日
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利润表“其他收益”项
目列报。执行该规定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2017 年 1-6 月及以前年
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
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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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
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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