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
流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
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
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应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期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本报
告期金 额增 加 5,716,123.14 元, “营 业外 收入” 科目 本报 告期 金额减少
1
5,716,123.14 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及后续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会计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
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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